根據《上海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滬財發〔2018〕8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及《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上海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滬財會【2021】14號)文件精神,結合松江實際。現將2021年松江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 繼續教育對象
根據《實施辦法》的規定,本區范圍內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統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均應參加2021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記的人員,應先完成會計人員信息登記。
會計工作具體包括:出納;稽核;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算;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其他會計工作。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也屬于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二、 繼續教育形式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參加符合《實施辦法》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的任一繼續教育形式,并取得相應學分。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關要求,2021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原則上采用網絡學習,
并實行在線測試。
網絡培訓機構:中華會計網校()。
三、 繼續教育學分及內容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 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繼續教育專業科目主要內容包括新近發布和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管理會計應用指引、內部控制規范、會計信息化技術、相關財政預算政策、預算績效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稅收及稅收征管政策、會計人員管理和誠信建設制度等。可供選擇的專業科目以各培訓機構公布的課程清單為準。
四、 時間安排
2021年本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自2021年5月6日開始至2021年12月31日結束。
五、其他事項
(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在參加繼續教育之前需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
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請登錄上海財政網—專題—會計人員信息登記。上海財政網網址(//czj.sh.gov.cn/)
(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因故未在2020年完成繼續教育而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應在本年通過網絡繼續教育方式完成繼續教育并取得相應學分。
上海市松江區財政局
2021年4月25日